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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人事教育科主要职责简介--

    根据宝市民发 [1996]7 号文件《市民政局科室职能分解方案》规定,人事教育科(监察室)的主要职责是:

    1 、 负责局属单位党建工作、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管理;

    2 、 负责局党组会议题的收集和会议安排、记录,编发会议纪要,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,并承办党组日常工作;

    3 、 负责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察和行政监察工作,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;

    4 、 负责局属单位党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的管理、培训、教育;

    5 、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、国家公务员和干部职工管理,劳动工资、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以及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。

    6 、 负责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培训、教育;

    7 、 指导全市基层民政组织建设;

    8 、 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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